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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下发2017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赣教组函〔2017〕3号),下达给我校2017年的发展党员计划数为843。为认真落实好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实际,经学校研究,制定了2017年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表(附件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制订的“江西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附件2),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推优入党”、政治审查、预审、公示、票决、谈话等制度,准确把握新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派人谈话;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社会工作、集中培训,接受党的教育;对发展对象进行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支部委员会讨论审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等每个环节,积极做好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注重政治合格、持续培养,端正师生入党动机,严把党员入口关。要注重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对那些对党有感情、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为人师表的优秀人才,安排专人联系,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及时吸收入党。要认真做好在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要坚决杜绝突击发展、人情发展、瞒报发展、突破发展计划等违规违纪现象。校党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发展党员计划的落实。

附件:附件1 .《2017年发展党员计划表》.zip

附件2.江西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zip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