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支部: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赣组电明字(2018〕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和凝聚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
二、方法步骤
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可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1.组织集中学习。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广泛征求意见。要主动深入师生,征求师生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3.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交流思想,指出问题。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班子成员之间必须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
4.查找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
5.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虚心接受意见建议。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
6.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结合自身学习工作生活实际,重点围绕自身查摆的突出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7.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组织指导
1.高度重视,全程指导。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作出具体安排。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支部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并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
2.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党员处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已经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在民主评议党员时,可对其他党员进行评议,但其他党员无需对党员处级领导干部评议,也无需评定等次。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支部请在2018年3月28日之前完成所属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将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纸质稿盖章后交至党委组织部417室,电子稿发至党委组织部赵光义OA邮箱。其余附表各单位自行收集、存档、备查。
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5日
附表1:民主评议党员自评表
附表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附表3:民主评议党员等次名册
附表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附表5: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班子成员整改情况登记表
附表6: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整改情况登记表
附表7:组织生活会党员整改承诺书